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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公开四万亿行踪 相关部门称将依法处理

2009-01-08 01:39:36 来源:《新京报》

  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递交申请书,同时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
  新快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上海律师严义明在北京递交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要求国家发改委公开四万亿元“救市”资金的来源

去向,要求财政部在今年全国人大召开前两周,公开去年中央财政决算和今年财政预算的情况。
  半小时连递两份申请书
  昨日上午8时40分,严义明拉着行李箱。从北京站赶到国家财政部。在传达室内,他与财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联系。
  半个多小时后,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赶到传达室,取走了严义明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签字确认。
  9时25分,严义明又来到距财政部不到一公里的国家发改委。在发改委大院门口左侧的政务公开接待室内,向工作人员递交了另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四万亿”监管关乎成败
  在递交财政部的申请材料上,严义明要求对方在今年全国人大召开前两周,公开去年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今年的财政预算。
  严义明认为,财政部以往在人代会期间才公布上述事项,导致人大代表根本没时间翻看厚达上百页的财政预算报告,不利于研究讨论,也不利于有效监督。
  而对于发改委的“四万亿”,严义明表示,去年11月5日,国务院决定在2010年前投资4万亿促进经济增长之后,各界对此非常关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

督关乎救市成败”,发改委有义务公开资金来源和使用明细。
  两部门均称将依法处理
  昨日,严义明向财政部递交申请比较顺利,一名工作人员签收材料后表示将转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而在国家发改委,严义明与工作人员则进行了十几分钟

的交涉。
  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四万亿资金的来源不归发改委负责;不少项目资金由各地立项;发改委对严义明申请公开的部分事项并没有造表,并且严的打包申请

也不符合发改委“一项一申请”的规定。
  严义明则表示,“一项一申请”和不对项目列表公开等做法,只是发改委的内部规定,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违背,理应纠正。如发改委拒绝接受部分

申请事项,甚至拒绝接受申请,都必须给他书面的处理意见。
  工作人员最后接受了严的申请材料,表示将“依法处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严义明申请公开事项
  ●对财政部
  1.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财政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8年度财政收入、支出及文字说明(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2.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财政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及文字说明(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对发改委
  1.列表公开2008年11月5日以来向发改委递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2.列表公开四万亿元资金来源以及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资金金额(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3.持续地、实时地列表公开对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所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措施及监督机构名称(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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