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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原公安局长叶树养受贿1800万被公诉
时间:2010-01-11 02:07 作者:admin

受贿1800万,韶关原公安局长被公诉
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时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贪腐案,近日由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
记者发现,叶树养之所以没有被及时查处,一方面与他敛财手段颇为隐蔽有关,另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和“一把手”监督难有关,以至于叶树养的私欲膨胀,以权谋私越来越严重。(新华社)
权钱交易疯狂揽财
叶树养的倒下,是倒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大罪之下。在他疯狂揽财的背后,存在着哪些见不得光的交易呢?据检察机关侦查认定,叶树养涉及以下贪污受贿行为——
给运煤车保驾为矿主护航
2005年底,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达公司)的运煤车队因超载,多次被韶关市公安局高速警察大队处罚。为此,宜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朱思宜(另案处理)找到叶树养帮忙。叶树养即指示韶关市公安局高速警察大队,对宜达公司的运煤车尽量放行,除严重违章外不处罚。叶树养在2005年中秋节至2008年春节期间,分6次共收受朱思宜的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初,姜海文在得知其同学、翁源县新江镇樟天洞脉石英矿(以下简称石英矿)老板刁华烈,因2006年被韶关市公安局以偷税等立案调查并罚款而非常想结识叶树养并得到其帮助后,将刁华烈引见给叶树养。叶树养同意为刁华烈经营的石英矿提供帮助,并于2007年春节、中秋节和2008年春节分三次共收受刁华烈的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3、4月份,为得到叶树养更多的帮助,姜海文与刁华烈商议将石英矿20%的股份送给叶树养,并在征得叶树养的同意后,由姜海文代签了书面协议。2007年8月至2008年6月,姜海文与刁华烈进行了6次结算,共分得干股红利人民币100万元,姜海文将其中60万元交给叶树养;其余40万元按叶树养80%、姜海文20%的比例,投资在刁华烈位于新丰县回龙镇金竹园的铜多金属矿进行合作探矿,后因探矿失败全部亏损。在此期间,叶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刁华烈的石英矿延长了采矿期限,扩大了采矿范围,增加了矿山所需炸药的审批数量。
2008年上半年,刁华烈通过姜海文,请叶树养帮忙,为其在韶关市公安局工作的朋友谭某某调整岗位,叶树养表示同意。2008年6月,叶树养利用职务之便,将谭某某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并因此收受刁华烈的港币20万元。
介入工程承包牟私利
2001年,新丰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金水(另案处理)请时任中共新丰县委书记的叶树养,帮助其拿到新丰县丰城镇政府拆迁、新政府及旧址商住楼建设工程的承建权,并承诺给叶树养人民币80万元。叶树养同意后,安排有关人员配合龙金水,通过虚假招投标的方式让新丰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中标,取得该工程的承建权。后叶树养因此收受龙金水的人民币80万元。
2005年底,叶树养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龙金水解决了其公司承建的新丰县看守所工程的预付工程款问题,并因此分两次收受龙金水的人民币5万元。
2007年6、7月份,叶树养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新丰县法院将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法庭旧办公楼的拍卖款,抵扣拖欠龙金水公司承建新丰县人民法院新办公楼的工程款,并因此收受龙金水的人民币3万元。
2006年至2007年,叶树养通过其老乡潘毅斌的介绍,利用职务之便,将韶关市公安局绿化工程(工程造价590余万元人民币)交由深圳市美达佳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佳达公司)承建。在2007年中秋和2008年春节期间,叶树养分两次共收受美达佳公司的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