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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养贪腐之路 在新丰坚持要修豪华广场(2)
时间:2010-01-11 02:07 作者:admin
广场护墙塌了他也“落马”了
但在新丰县,也有不少人将政府广场的修建视为叶树养的一项政绩,他们甚至说,“这样评价叶树养不公平,这明显是墙倒众人推。没出事的时候大家都说修得好,一出事就说他花钱太多了。”
也有市民表示,修建县政府工程是有必要的,偌大的一个县,没有一个地方可以举办群众活动,实在说不过去,也对不起全县人民。
曾在县建设局设计院工作的朱小芳也认为,叶树养此举是造福新丰县市民的一项举动,他的理由听起来更有说服力——新丰县政府广场的原址是政府的职工宿舍,“就连叶树养自己也住在那里,他是拆迁了职工宿舍,为市民修建了一个活动广场”。
但是大多数新丰人依旧认为,修建28根罗马柱完全没有必要。
2008年6月28日左右,新丰县发洪水,县政府广场罗马柱前面的护墙出现坍塌,长达一百多米。
据周边群众描述,当时塌得相当“奇怪”,很整齐,从来没有看过。当时,坊间流传一说,称县政府要出事了!巧合的是,8月份,曾任该县县委书记的叶树养被传“双规”。
据了解,当时新丰的“6·28”洪水后,叶树养曾经回来新丰视察过灾情,而在视察完毕回去市里复命时,叶树养还在市公安局报销了数万元的费用支出。
发洪水那年,广场前的护墙坍塌了,叶树养也就被抓了。人们说,这是上天示警,命该如此。
正如新丰和韶关多名官员所说的那样,叶树养“很仗义”也很“照顾自己人”。
据了解,叶树养的两个弟弟在新丰县分别担任国土局局长和交通局局长,可以说垄断了新丰县最肥的部门。他们的升迁到底和叶树养有没有关系?
叶树养的同学朱小芳这么看,“这个很难讲有没有关系,但是,即使不是叶树养亲自提拔他们,也是新丰县的其他领导看在叶树养的面子上提拔了他们。”
叶树养的小弟叶秋水(化名)则说:“他对我们几个弟弟肯定有工作上的帮助和指点,但你说这种帮助有多大也不一定,他也就是帮我们提供一个平台,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据悉,叶树养每次从韶关回来新丰时,基本上都不住自己在新丰的住房,而是住在新丰县公安局或者新丰县地税局里的“内部招待所”。
据新丰县地税局副局长叶汉标称,“公安局里的那个招待所占地两三百平方米,东西都很齐全,光浴室就有十几平方米,还有专门的桑拿房。”而地税里面的那个房子卧室装了实木地板,有一个客厅,还有一个大露台,装修堪比四星级。
在叶树养被“双规”后,新丰县原公安局局长孙强紧接着被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