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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家无证办学机构将取缔
时间:2010-03-10 01:01 作者:admin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唐翠萍)“今后要把依法取缔无证办学培训机构纳入常规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办学的正常秩序。”记者日前从珠海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教育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缔无证办学培训机构工作,将取缔35所无证办学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其中香洲区19所,金湾区12所,斗门区4所。记者发现,无证办学培训机构的经营内容从幼儿教育、中小学课程到课外兴趣班,范围十分广泛。
无证办学“有土壤”
记者前往一些无证艺术培训中心看到,前来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并不少。“我觉得只是让她过来学学小提琴,没什么可担心的,外面正式的培训机构价格又很高。”赵女士让女儿在一家私人住处学习小提琴已经三年,她表示家里经济不是很宽裕,但又为了不让女儿落伍,所以就让朋友找到了一家价格实惠的私人培训点。
“以前图方便,现在了解到非法办学没保障,就不太敢再把我女儿交给他们托管了。”薛女士曾让阳光学生托管中心从幼儿园接自己四岁的女儿,然后托管至自己下班。薛女士告诉记者,家长们会互通讯息,自己会从中挑一些口碑较好的托管中心。“现在懂得查下托管中心有无牌照,不少公立幼儿园开设了晚托,以后应该没有这样的烦恼了。”她表示。
记者发现,在梅华西路某住宅小区,曾有住户挂起广告横幅,宣传高考培训。小区保安向记者反映,小区内有好几家这类培训机构,导致小区出现治安和卫生管理的问题,“四五点的时候就特别多人来来往往,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一位保安表示。正前往参加培训的高三学生小郭认为,培训并没有广告上吹嘘的如此神乎其神,但考试时间紧凑,即便效果不是太好也不打算换地点。
隐藏办学查处有难处
一位教育界人士向记者透露,“我觉得珠海远不止35家无证办学机构,私人办学现在很流行,很多还是通过老师介绍找到有需求的家长,就在住宅里‘教学’,根本不需要做广告。”教育局的负责人表示,无证培训机构基本在住宅小区内,由于设在私人住所,对查处工作构成一定的难度。
该负责人还表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对学历教育、常规教育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但由于市场需求巨大,不依法办学、不诚信办学的行为依然存在,例如不具备招生资格却对外招生等等。因此,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教育局决定对目前调查发现的所有无证办学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取缔,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常规管理工作中。
据悉,教育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这项取缔无证办学培训机构工作,对于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区级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办学,符合条件的可补办审批手续;无证办学培训机构,由发生地的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