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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3C手机投诉今年再居榜首
时间:2010-03-12 01:25 作者:admin

■新快报记者 程辛
家电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难等投诉也很突出
去年一年,东莞市“12315”中心共受理投诉咨询近8.5万起。记者日前了解到,其中手机消费投诉898宗,高居消费者投诉的榜首。而服务类消费方面的投诉如家电售后安装不及时、维修收费标准难统一、以旧换新置换条件模糊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维权案例】
组装电视也能“以旧换新”?
近日,陈先生到商场买洗衣机,拿家里的旧电视机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却被某卖场拒绝。该卖场给出的理由是“该电视机无法正常工作,且零配件不够齐全”。而随后,陈先生在一位朋友的建议下,带着旧电视前去维修店检查。维修店的人士帮他重新组装了一下该旧机的内部零件,并告诉陈先生,这次他完全可以放心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了。
再次来到该卖场,这次陈先生果然顺利地参加了“以旧换新”活动,不但省了200余元购买洗衣机的费用,还收到了该卖场给的电视折旧费15元。
安装不及时还要另收费
日前,邬女士在东莞南城区一家卖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原本想趁着假期出去游玩前让该卖场派师傅前来安装。然而,安装当天,没有师傅上门服务,并且也没有收到该卖场更改安装时间的通知。
为此,邬女士颇为恼火,如果是时间更改了,卖场客服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客户,而不是卖完电视后,就不闻不问了。然而,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更让邬女士下定决心退货。邬女士说:“第二天师傅才上门安装,我想挂在墙上,可是师傅说如果挂在墙壁上,电视机的支架也要另外收取200元。”邬女士称,买电视的时候,销售人员也没有说到挂架还要收费的问题。
于是,邬女士致电相关客服人员后了解到,挂架费用并非卖场所收取的,而是厂家按照自己的规定向客户收取的。郁闷之下,邬女士只好打车前去该卖场退货。她告诉记者,电视没有买成,来回办理退货手续,却花去了50多元。
【消协提醒】
商家有义务明白告知消费者
东莞市消委会方面提醒,在执行“以旧换新”政策中,各家卖场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相应作出更多的优惠和便利。而具体的范围、标准、手续,事前商家有义务明白地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应主动了解清楚。而最新的“以旧换新”政策,东莞消费者可登录“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系统,或拨打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客服热线电话,查询最新的政策和信息。然后再到当地商家咨询具体的实施办法,再决定自己的交易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