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2户“困难家庭”居有其屋
新快报讯 (记者 麦翠如)日前,记者从中山市国土局获悉,2009年中山市圆满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通过实物配租解决412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新增解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家庭住房138户;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用地0.7公顷和保障资金1.2万元,新开工2.8万平方米共358套,年内新增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共407套。
据了解,由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等联合组成的 “省检查组”,对2009年中山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详细检查中山市住房保障登记册、房源空置统计表、资金筹集落实情况以及制度建设管理等情况,实地查看方基冲新建廉租房住宅小区、旧城区太平路预制构件公房改造工程点以及小榄镇怡翠苑经济适用房小区等方式,逐一检查了中山市与省政府签订的《中山市2009年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内容确认书》以及《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评分表》中的有关内容,对2009年度中山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