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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紧急调查埃索 新快报提三问
时间:2010-01-26 01:32 作者:admin

已经组成调查组,直属局副局长瞿章荣:调查属实将严肃处理
■专题统筹:王华平 ■专题采写:记者王华平李咏祁尹政军 ■制图:杨志成
“我们非常重视此事,一旦查实要严肃处理!”昨日上午11时许,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局副局长瞿章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紧急成立调查组,对广东埃索涉嫌违法经营成品油事件展开调查,一旦查实,将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并依法重罚。“如果事件触犯法律,我们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绝不姑息养奸。”
立即召开紧急会议
昨日,本报关于“广东埃索出现问题油及无资质经营成品油三年”的报道出街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昨日上午,本报记者就此事向广东省工商局相关部门举报,广东省工商局立即召开了有直属局消保处、市场处等部门的紧急会议,商讨对此事进行处理。广东省工商局直属局副局长瞿章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报的相关报道为政府监督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一种促进,我们会非常重视,非常感谢!”
据了解,省工商局目前已经组成调查组,并通报广州市工商局,联合对涉事的“埃索(广东)有限公司”及“广州埃索石油服务公司”(以下合称“广东埃索”)进行查处。“一旦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
一旦查实将严罚
谈及广东埃索的问题,瞿章荣表示,目前尚未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广东埃索确实没有经营成品油的相关资质。“企业的经营行为都有一定的隐蔽性,该公司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为其直属或合作加油站供应成品油的,我们需要调查后才能确定其经营行为的性质。”他谈到,从目前报道的情况看,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无证经营,一旦查实,将对广东埃索进行严厉处罚,没收其非法经营所得,并处以50万元以上罚款和没收相关经营器材。
关于年检
通过年检不代表可以违法经营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问及,在本报记者采访广东埃索总经理关国荣时,其曾表示“他们一直都是这样经营的,没有人说过他们违法,工商部门年检就是认可”。对此问题,瞿章荣副局长表示,其通过年检并不代表其可以“无证经营”。
他说,经营成品油必须“持证经营”,广东埃索根本没有成品油经营资质,如果广东埃索确实以两个公司的名义经营成品油,则属于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瞿章荣表示,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明确规定广东埃索的经营范围为“为企业提供石油气、轻/重柴油、汽油、润滑油等化工原料的储存、供应服务(涉证项目须持有效许可证)”。“他们申请营业执照的时候明确表示不参与成品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