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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选民述职推动人大制度改革(2)
时间:2010-01-30 01:50 作者:admin
信力建:任何改革都是由简到繁、由缺陷到完善的过程,能迈出这一步就是良好的开端。一旦问题解决,群众意见得到进一步表达,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而群众和政府有很好的联系渠道,意见可以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这对于我国的人大制度改革,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王则楚:不是基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难以落实,过去好多区也都做过,甚至设立了“代表工作室”,但最后都成为形式难以坚持。所以,我觉得,该坚持的事情我们还是要坚持。
邹啸鸣:如果仅仅从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限角度考虑,我认为最可行的是给公民落实罢免权。对于那些没有为公民利益说话的代表们,如果公民能启动程序将他们罢免,才是硬道理。
民意代表可作人大制度补充
新快报:与群众认为“被代表”相对应的,在实践过程中自然涌现的一批被民众普遍认同并被视为自己的代表的“民意代表”。新快报社论也呼吁应开放这些民意代表的制度性通道,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王则楚:我只想提醒一点:产生“被代表”的原因有制度性的,也有公民自身的。比如在华南板块居住的居民,许多人没有在选举区代表时到自己居住地去登记自己的选民身份,而是在自己工作的单位登记;对基层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利益诉求,自己放弃了,自然只好落得一个“被代表”。至于基层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放弃自己的代表提名权,更是比比皆是。
我希望,华南板快的居民在即将到来的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为了不“被代表”,主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做选民登记,主动将能代表自己意见的人提出来(联合20个以上的选民)做候选人。
邹啸鸣:被民众视为自己的代表的人实际上是有民众支持为底气的。是因为他们所宣称的观点和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路径,符合签名者利益最大,从而获得签名者信任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被民众所授权的“被动代表”。其中的“委托-代理”链条清晰。目前,他们至少应该作为现有的人大制度的补充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