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热线:020-85519437
单车男骂人不让路遭捅三刀 手机被抢
时间:2010-01-30 01:42 作者:admin

骂我不让路捅你三刀
一骑车男子水荫路遭刀捅,手机被抢
新快报讯 (记者 阮剑华 实习生 颜哲)一单车男急着送货,骂了一声前面的路人“走路不带眼”,结果被捅了三刀送去医院抢救。捅人者伤人后拿走了对方的手机从容离去。昨日下午2时10分许,在水荫路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受伤男子暂无生命危险,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事发地水荫路,只见马路上和马路边一两摊血迹。据了解,受伤男子姓冯,在附近一家文具店上班。目击者称,下午2时10分左右,冯某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走到水荫路与四环东路交叉路口时与前面的一名高瘦男子发生口角,原因是高瘦男子挡住了他的路。双方大吵不休,进而在马路上扭打起来。扭打过程中,高瘦男子突然拿出一把刀子向冯某的腿猛刺三刀。冯某试图起身追赶,但没走几步便倒下。高瘦男子随后逃跑,临走前将冯某手机也拿走了。
因何口角导致发生血案,记者对此采访了多位目击者,发现双方争吵竟然是为了一句“你走路不带眼啊!”何姨是附近一家商店的老板,她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事发时,冯某其实与前面的男子距离有好几米,“也不知道怎么的,他骂了前面一句‘你走路不带眼啊!’双方就吵起来了。”何姨告诉记者,伤人男子高高瘦瘦,身穿浅蓝色衣服,手拿着一把折叠伞,“不像是那种人。”
记者赶到空军医院,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冯某左小腿、左大腿、右小腿分别被捅,不过没有生命危险。
律师说法:伤人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著名律师朱永平。他表示,伤人者在大街上用刀子捅伤冯某,随后逃跑,是故意伤害行为。
伤人者在伤人后又拿走了冯某的手机,对此朱永平表示要看冯某的手机价值,“抢夺500元即构成抢夺罪,依法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