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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还反成“英雄”?
时间:2010-02-02 01:42 作者:admin
陈舒指判决意义在于普法
新快报讯 (记者 陈红艳 李国辉 牟晓翼 潘芝珍 尹辉)昨日,在对两院报告的审议中,不少代表都提到了“许霆案”、深圳机场清洁工捡金案、南京“彭宇”案都。代表们认为,一个案件的判决、判罪,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更大的意义在于普法。
列席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认为,办案有个很重要的功能也就是“普法”。陈舒以去年在深圳机场发生的“梁丽案”举例说:“她的‘捡黄金’是否构成盗窃罪我不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梁丽作为机场清洁公司员工,她绝对不能在机场捡任何东西。”
“这些问题在社会上的最后反馈,应该是‘不拿别人的东西’,而不是‘拾金’或违反了道德底线的人反倒成了网络上的‘英雄’。”陈舒表示,司法办案确实要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但不能把一些司法机关出现的失误,最后引领到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