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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
时间:2010-02-03 01:59 作者:admin
新快报讯 (牟晓翼 尹辉 陈红艳 潘芝珍 李国辉)湛江组省人大代表吴德在递交的议案中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负债现象严重,甚至发生针对政府欠债不还的群体性事件,应当予以重视。他建议人大尽快立法,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
吴德介绍,以粤西某县为例,当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2.7亿元,GDP为80亿元,而政府债务就达12亿元,其中,直接债务占债务总额的90%,担保债务占4%。
“有的地方政府由于无力还债,引致债主和群众集中上访、讨债,甚至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告上法院。”吴德介绍,由于债务包袱沉重,不少地方长期拖欠公职人员工资;政府债务久拖不还,严重损害了政府信用,动摇了社会投资与消费信心。
吴德建议,要将地方政府负债纳入预决算报告范围,地方政府负债的情况要向人大报告,使政府负债行为在法制管理的基础上展开;同时编制政府负债中长期计划,制定债务预警机制;公开政府项目,报人大审议通过,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