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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租户不愿搬 房东拿不了补偿费

时间:2010-02-09 01:42 作者:admin

  


  
  房管局解读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新快报记者 黄颖
  1月底,《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下简称《意见》)出台,明确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可望看齐周边一手楼价。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对征集的市民疑问统一回应,其中规定,被拆迁私房承租人不愿意搬迁的,被拆迁人只能拿房不能拿货币补偿。这意味着遇上房屋拆迁,除非租赁合同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否则业主不能随意与租客解除合同。
  近期,有不少在市中心租房的市民担心遇上房屋拆迁,可能面临着搬迁,并想了解私房的房屋租客能不能像直管公房那样,拿到拆迁货币补偿的30%的补偿费。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明确表示,由于私房租赁属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对此类问题《意见》尊重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交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按照《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
  这就意味着,普通私房的房屋租赁,租客是不可能像直管公房那样获得拆迁补偿总价款30%的弃租补偿。但是,房东必须与租客进行解除租赁合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房东在拆迁时就只能选择就近安置和异地永迁,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对此,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一般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明确房屋遇上拆迁、租赁合同如何解除的条款,或者明确房东如果提前收回房屋的赔偿金处理办法。
  房管局答疑
  临时安置补助费 参考房屋租金价
  问: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尚在建设中,被拆迁人不能即时入住,该怎么办?
  答:由拆迁人按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公布的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当年房屋租金参考价,即市场价,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而支付时间是自搬迁之日起到发出安置住房入住通知之日后3个月止。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就得自行到社会租房居住。房屋租金参考价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公共网站查询(http://www.laho.gov.cn)。
  最低补偿标准 适合“实际居住”者
  问:40平方米最低补偿标准是怎样执行的?没有住在房屋里的业主拆迁能获得这个赔偿吗?
  答:为引导被拆迁人向城市外围区搬迁,《意见》对选择“异地永迁”设定的条件最宽松,需符合:1.被拆迁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2.该房屋属于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产权;3.该房屋为自住住宅。“就近安置”需符合:1.被拆迁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2.具广州市城镇户籍;3.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4.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即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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