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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局长受贿百万落马 牵出130名干部(3)
时间:2010-01-23 01:34 作者:admin
双方约定,华森公司在2005年3月1日起至2006年8月31日止的18个月内,必须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在房屋交付后12个月内,办妥房屋所有权证。
更苛刻的条件是,在房价的约定上,房子每平方米的销售均价为1700元,小区车位单价为3.5万元/每个,而且,“华森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房价”。
2006年,项目正式动工兴建。
变化:
开发商要求涨价
此间,恰遇房地产市场和原材料价格迅速上涨。2007年11月24日,华森公司致函湖南省监狱管理局,要求调整“万明佳园”商品房的价格,按均价每平方米3516元结算。之后,华森公司多次致函湖南省监狱管理局,要求调整价格,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均未同意。
2008年2月18日,华森公司单方提出了“万明佳园”项目的解决方案:以每平方米2450元的价格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购房职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由购房职工分摊相关的建设开发税费,地下车位价格由每个3.5万元涨到5万元。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再次拒绝了华森公司的调价要求。
但让购房干部感到奇怪的是,局长刘万清在此纠纷中态度暧昧,“到了后期,明显偏袒开发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利益勾结。”
“万明佳园”户型为大户型,平均每套住宅的面积超过200平方米,购买者皆为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大小领导,一共有380户,这些业主在政法界人脉广泛,能量巨大,他们采取了两种策略:一是推动有关部门查华森公司的账;二是在2008年7月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为原告,业主为第三人,将华森公司诉至法院。
购买了此地房产的刘万清,不得已也成了第三人。
举报:
刘万清受贿百万元
据《财经》报道,2008年8月1日,华森将举报信寄至有关部门。刘万清被审查,其涉嫌罪证之一是在“万明佳园”项目中收受华森置业法定代表人王焕坤贿赂100万元。
另有媒体报道,其详细过程为,先是华森公司通过刘万清的老乡、时任湖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乡镇企业局局长邓慈常,送给刘万清60万元,刘万清因此在党委会上拍板将项目指定交给华森公司。
2004年12月的一个饭局上,刘万清又当着华森公司开发商的面向朋友借钱,开发商心领神会送上了30万元。
此外,刘万清还常在宾馆里开房玩纸牌。开发商又伺机送了10万元赌资。
刘万清
1954年2月出生,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
1995年6月,刘万清任常德市政法委书记,从此开始了长达14年的政法生涯。2000年,他出任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书记、政委。2001年10月,他书记、局长一肩挑,人、财、物一手抓。2002年,他开始兼任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直至2008年5月改任省委政法委巡视员。在湖南监狱系统一把手位置上,一共当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