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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为保命检举他人 若被认定立功或免死
时间:2010-02-02 01:35 作者:admin



■本版撰文: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黄琼(署名除外)
今日上午9时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文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大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文强家庭财产共折合3094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说明来源的折合406万元,文强对差额106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高院院长督战安保
文强案是重庆打黑系列中迄今落马的最高官员,审理也引起了极大关注,因此重庆五中院也采取了一系列安保措施。记者了解到,昨日下午,重庆高院院长钱锋还特地前往五中院,对文强案的安保措施等进行最后检查。
收钱帮人逃罪
根据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09年,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文强儿子的干妈,另案处理)等19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546万余元。
2000年至2008年,文强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立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他们所送钱财78万余元。
1999年,罗燕(另案处理)在文强家中,请托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便利,为罗燕丈夫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逃避成都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提供帮助,送给文强人民币10万元
老婆牵线卖官
根据起诉书指控,文强任职期间,在其妻周晓亚的介绍下,帮助近十人职务晋升和调动工作,收受他人贿赂。2000年至2007年,被告人文强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被告人赵利明担任该局经侦总队总队长、禁毒总队政委等职务提供帮助。
为此,2000年2月至2008年2月,文强和被告人周晓亚先后十一次接受赵利明所送的人民币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364万余元。
2003年至2008年,李大江通过周晓亚请托被告人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2003年至2005年,文强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为李大江担任该局城管治安处政委、反扒总队政委等职提供帮助,接受李大江先后6次所送人民币4.9万元
此外,文强还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帮助谢岗担任该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与妻子周晓亚先后十次收取谢岗所送12.6万元;文强帮助黄代强担任该局刑侦总队长之职,先后十次收取黄代强钱财近10万元。帮助徐强担任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先后5次收受徐强所送的37万元;帮助杜光德女婿周刚竞争该局九龙坡分局含谷镇派出所副所长,收取20万元。其中,多起受贿是通过周晓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