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热线:020-85519437
电盈私有化余波未了 香港警方搜李泽楷寓所
时间:2010-02-22 01:03 作者:admin


新快报讯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警方正调查电讯盈科去年的私有化计划,于2月10日搜查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属下最少一间公司及盈科(亚洲)拓展曾控股的富通保险公司的办公室,并取得李泽楷居所的搜查令,但行动中无人被捕。对于有关报道,电讯盈科发言人及警方均拒绝评论。
报道又引述李泽楷代表律师Martin Rogers说,会全面配合任何调查,希望事件尽快解决。但不相信李泽楷是调查目标,电盈及盈科(亚洲)拓展的高层也无违法。
去年2月,电盈举行特别股东大会,通过私有化计划,但因怀疑种票风波,证监会向法院申请要求介入,高等法院之后展开聆讯,批准电盈私有化。证监会不满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最后否决李泽楷以21亿美元收购电讯盈科的计划。
电盈私有化建议在2008年10月提出,在股东投票前,便有报道指突然有投资者把股份拆小,而电盈的股东名册上,突然有为数数百名的经纪,获赋予电盈股票,成为电盈股东,旋即传出“种票”疑云。富通保险的前身为盈科保险,是李泽楷在香港的保险业旗舰。
李泽楷或涉误导证监会律师指最高可判监2年
熟悉商业案的律师指出,李泽楷是电盈的主席,虽然在电盈私有化的聆讯中,矛头没有直指向李泽楷,但若董事局决定私有化,常情下主席及有关高层不可能不知情;加上私有化聆讯中上诉庭曾猛烈抨击电盈私有化动机,故警方绝对有“筹码”继续调查。
由于香港法例并无规定“种票”不合法,故警方唯有按照现有法例调查。该律师估计,警方其中一个调查方向,是调查是否有人误导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若任何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证监会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以支持该名人士或有关人士向证监会提出的申请,同时他也明知道有关陈述属虚假及具误导性,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若以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第6级罚款(即5万至10万元)及监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