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拟于2026年10月进行第三次审议。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案的审议工作,近期,《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征求意见稿》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对宣传推广提出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投放海绵城市建设的公益广告。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应当刊播海绵城市建设的公益广告。
其中还明确,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应当全面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理念,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有效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湿地、河涌、坑塘等城市自然水体,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使开发建设后自然水体总面积不减少和调蓄能力不降低。
城市已建成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与城市更新协同推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水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协同解决城市内涝、合流排水系统溢流污染等问题。
建议明确海绵设施养护主体和资金渠道
广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何好处?广州市政协委员徐斌谈到了三点益处。首先是防内涝、保安全。广州2021年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在国家绩效评价中获A档;南沙明珠湾“大小海绵”模式使片区防洪标准达200年一遇,建设区域无内涝,成功抵御多次台风。其次是净化水环境。源头削减面源污染,如越秀区市少年宫海绵示范点年径流污染削减率达43.9%,助力河涌治理长制久清。还有一点是修复水生态、缓解热岛效应。雨水花园、下沉绿地、透水铺装回补地下水,天河湿地公园、海珠湿地等成为城市生态名片。
不过,当下也存在实际操作难度。比如老城区欠账多。高密度建成区空间紧张、地下管网老旧且雨污合流,改造须“见缝插针”,成本高、施工扰民多。再如重建设、轻运维的现象。植草沟、透水铺装易堵塞失效,长效养护的资金和主体不明确,容易出现“建完就废”。
对此,他建议明确海绵设施养护主体和资金渠道,纳入河长制网格化考核,公开达标面积和内涝点数据,接受社会监督。海绵建设与排水管网提标、深层隧道工程、河涌整治同步谋划,避免各干各的。
同时,注意社会共建。建议推广越秀“青少年海绵城市建设实践基地”做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让市民可感可知。
海绵城市能否应对极端天气?“能减轻,但不能包打天下。”徐斌指出,海绵设施的设计定位是应对中小雨和防治标准内降雨。对超标准极端暴雨,海绵体的削峰作用有限,其调蓄容量相对于百年一遇以上的强降雨总量是杯水车薪。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黄闻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