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新法宣传,着力提升普法实效,织密织牢基层治理网络,全面运用这一新的法律武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截至 12 月 17 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适用新法打击案件 416 宗,捣毁窝点 128 个,行政处罚 633 人,刑事处罚 586 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迅速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据了解,2022 年 9 月 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后,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各级办案机关深入学习,并牵头研究制定系列工作措施。自 12 月 1 日新法施行开始,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为期 50 天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切实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紧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执行、主动用好反诈新法,持续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态势。新法颁布当日,韶关市公安机关雷霆出击,成功抓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架设通信设备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并率先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该案是全省首例依据新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法不仅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了定义,确定了社会各界的职责,更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惩戒措施方面,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进行"量身定制"。该法的颁布,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违法犯罪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和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广东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学好用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着力提升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常态化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警反诈"的良好氛围。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应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坚决抵制不法行为,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若发现买卖"两卡"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典型案例
案例 1:韶关打掉一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架设通信设备窝点,开出全省首例涉电诈行政处罚罚单
12 月 1 日,根据韶关电信线索,韶关市反诈中心联合浈江反诈中心在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某住房当场抓获涉嫌帮助电信网络犯罪窝点架设固话 VOIP 窝点及帮助转移支付结算服务的嫌疑人黄某,并当场扣押作案工具一批。经查,嫌疑人黄某对架设固话 VOIP 窝点及利用他人银行卡帮助上家"跑分"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韶关公安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6000 元、罚款 12000 元的处理。
案例 2:梅州单日捣毁电诈窝点 11 处,抓获嫌疑人 9 名,缴获作案设备 14 台
12 月 5 日,梅州市公安机关于当日连捣 11 处电诈窝点,打掉两个架设固话 GOIP 设备的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 9 人,缴获网关设备等作案设备一批。当天上午 11 时,梅州市反诈中心联合大埔反诈中心,在大埔县某酒店捣毁 5 处利用固话 GOIP 设备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窝点,打掉以邓某乐为首的电诈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 4 人,现场缴获语音网关设备 5 台、无线路由器 3 台。经查,4 人均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 3 人则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当日 21 时,梅州市反诈中心联合梅江反诈中心,在梅江区三个酒店捣毁 6 处架设固话 GOIP 设备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窝点,打掉以卢某华为首的电诈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卢某华等 5 人,现场查获语音网关设备 6 台、作案车辆 1 辆。经查,5 人均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另 2 人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出罚款处罚;其余 2 人因未参与违法活动,予以教育处理。
文图 新快报记者 李应华 通讯员 粤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