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广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合举办了涉台民商事调解工作座谈会暨台胞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会上,广州中院为20名台胞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此次也是继2018年首次聘任台胞特邀调解员后的第二次聘任。
4年受理691件涉台民商事案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庭庭长徐琳介绍,2019年1月1日至今年3月15日,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台民商事案件691件,审结585件,其中基层法院审结一审案件527件。共受理台湾地区法院请求广州法院送达文书或调查取证71件,除4件正在办理以外,其余67件均已经及时办结反馈。广州法院共请求台湾地区法院送达文书或调查取证128件,目前收到反馈116件,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商事判决或离婚判决共计5件,均已经审结并全部予以认可。
从案涉类型来看,案由多达50多种,广州两级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合同纠纷432件,公司纠纷40件,物权纠纷25件,人格权纠纷23件,其中合同纠纷占比最大,占比79.7%。目前,审结的涉台民商事案件以判决结案为主,上述审结的585件案中,48件属于调解结案,调解率为8.2%。徐琳表示,建立涉台案件台胞特邀调解员机制,能够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名台胞受聘为第二批特邀调解员
2018年8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广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在粤首创涉台民商事纠纷特邀台湾调解员机制。数年过去,回首办案质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表示,深入推进台胞特邀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对两岸民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台胞特邀调解员熟悉两岸民情,以‘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居中调解,将最大限度促进双方合法、合情、合理解决纠纷。”他说道。
座谈会上,20名台胞获得聘书颁发,接受聘任成为第二批特邀调解员。台胞特邀调解员游文谷先生是首批被聘任的台胞特邀调解员,这次他继续连任。他履职经历中,印象最深的便是在一宗涉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里高效化解了双方矛盾。来自台湾地区的黄律师亦表示:“希望更多涉台民商事案件适用特邀调解制度,我相信这对增强台商投资信心、促进穗台两地经济文化融合会大有裨益。”
广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少华对本次受聘的台胞调解员寄语表示,希望台胞特邀调解员积极履职担当,加强专业积累,依法秉公调解,以实际行动推进涉台民商事案件多元纠纷化解的完善和发展。
吴翔表示,接下来广州中院将继续加强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台胞合法诉求,切实保护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加强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助力台商台企在广州发展迈上新台阶。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喜茵 高京 通讯员 张雅慧 谢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