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周三下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发布会上,广州交警表态,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已经确定了“重要干道分时段限行”的方案,并将于今年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在天河东路、黄埔大道、新港东路以及内环路等路段,将对电动自行车限行。
从全天禁行改为分时段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有效期3年。
《通告》将于今年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预留充足时间给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实施后将设置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2024年1月2日起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广州交警支队表态,之所以形成现在发布的方案,也是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前提下做出的判断。“从2006年起实行的全市全天禁行,调整为现在的重要干道分时段限行。”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梁明昌副支队长透露,相比今年6月的方案,此次发布的方案主要是缩小了限行范围、缩短了限行时间。
据悉,市民诉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议考虑早高峰送小孩上学和晚高峰送外卖的需求,缩短早晚高峰限行时间。二是建议不要全天限行,要考虑区分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白天和夜间不同的出行需求。三是部分主干道沿线学校、医院、商场比较多,具有较大的通行需求,建议考虑预留替代道路。
请注意,骑电动车不能上内环
近几年,随着新业态兴起和市民出行习惯的改变,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不过,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增长与有限的道路资源存在比较大的矛盾。广州交警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一直在思考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管理,在加快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的同时优化公共交通。
经过多次优化完善,广州市最终确定了“重要干道分时段限行”的最终方案。按照最新方案,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区域主要集中于天河区和越秀区,但内环路仍然是电动车自行车的禁行路段。
最新方案的具体限行路段如下:
一,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二,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三,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另外,仍有部分路段全日禁行电动自行车。
(1)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2)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3)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