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月15日,厦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在此前岛外放松限购的基础上,对于岛内也放松了限购。此外,政策明确,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
思明区、湖里区不再限购,厦门全面放松限购
距离上次退出岛外限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厦门再次出台优化房地产政策。此次政策明确,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今年9月份厦门政策规定,在岛外即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购买一手、二手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不再限制上市交易时间;思明区、湖里区政策不变。“此前的政策做了限购放松,但主要是针对岛外的放松,而岛内其实没有放松。而此次厦门政策,其实是对岛内进行放松。”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对于全国各地的政策是有启发的。“一些重点城市虽然在放松限购,但是对于中心城区或核心区其实还是保留限购政策的。而厦门这次其实打响了第一枪,即不光郊区要放松限购,市区也要放松限购。这也说明,限购方面的约束不断减少,正进入到全面放松限购的新阶段。”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 厦门的房地产市场比较特殊,岛内岛外的房价和供应量的差距非常大,商品房的品质和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差别也非常大。“面对岛内供给弹性非常小,供应量有限,早已进入存量时代的现状,厦门依然退出了岛内限购,说明当前厦门的房地产市场确实较为波动。”
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变化,更多购房者可享受到首套房标准
此次政策规定,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调整优化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孩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可以认定为首套,使得二孩家庭购房的条件进一步放松,有机会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在严跃进看来,此次政策和此前认房不认贷政策思路有相似性,即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做了定向的放松,进而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认购资格。“这个政策本身不是厦门首次创新。此前杭州规定,三孩家庭摇号购房可以按无房家庭的标准购房。而今年9月份武汉的政策规定,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所以结合厦门的做法,在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方面,现在有两个重要的措施。一方面是放松认房不认贷的标准,进而可以享受到首套房资格。另一方面是对于多孩家庭可以做认定方面的放松。其逻辑非常清晰,就是‘让更多购房者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标准’。”
李宇嘉预期,从政策效果来看,一定会有部分人群,特别是一些看好特区内长期价值的人群进入市场。岛内一些优质的物业,会出现一个交易量的增长,但这个增长对全市房地产的体量的保持,不一定能带来很明显的提振。
严跃进则认为,厦门政策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体现了政策放松再放松的导向。“对于一些城市依然守住限购的做法,建议根据市场新形势,应主动放松主动调整。要从多个角度进一步鼓励购房,鼓励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尤其是一些二线城市更是需要这样。”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