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民营经济是助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破解民间投资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今年8月份广州出台了《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通称“广州民营经济20条”),近期又出台了《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并于11月24日在广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公布。
【新政】支持民间投资,广州再出招
11月24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情况。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旭指出,《若干措施》聚焦民间投资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立足激发民间投资意愿和增强投资能力,从拓宽投资领域、增强要素保障、强化融资支撑、优化投资环境等4个方面制定了21条具体政策措施,力促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拓宽投资空间:鼓励民间投资参与7个领域建设
《若干措施》的一大亮点,就是突出问题导向,拓宽民间投资参与空间。为此,《若干措施》明确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构建“三脉”“三轴”“三核”城市发展格局,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传统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新型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社会民生等7个领域建设。
值得留意的是,近期广州针对“城中村”改造的立法工作也迎来了新的进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据悉,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城中村改造进行的立法工作,也是全国首个将出台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
今年10月底通过的《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显示,至2035年广州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30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55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相信在《若干措施》的鼓励、支持下,将会有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改造工作中,加快改造进度,提高改造质量,促进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增加投资方式:探索发行“算力券”,降低中小微企业相应成本
《若干措施》在民间投资参与方式上做出指引。如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提出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合作、特许经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参与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
拿出“真招实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对民间投资1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用地指标以及资金扶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对经核定后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当前,新基建对稳增长、促创新、惠民生、补短板、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若干措施》聚焦新基建领域,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5G基站、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围绕广州超算中心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拓展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应用领域。探索通过发行“算力券”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使用算力资源成本,方便“随取随用”。
【立法】拟于年底前出台专项法规,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除了接连出台政策力挺民营经济发展,广州在立法层面加快了进度,拟出台专项立法,营造优越的法治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11月23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了《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
值得关注的是,之前立法征求意见时条例名称一直为《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此次征求意见变成《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从“促进”到“支持”,可见广州服务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之坚、力度之大。条例拟于12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届时广州将有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用地
降低用地门槛和成本,保障民企合理用地需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确保与工业经济增长相匹配的用地规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的合理用地需求。为降低用地门槛和成本,《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民营经济组织项目用地,可以通过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产业用地供给方式,降低用地成本,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取得政府供应或者园区转让的工业用地权利。
新的工业用地实施办法抓紧修订中
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邓堪强介绍,2017年至今全市采用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115宗,用地面积3.87平方公里,为企业节省初始成本22.99亿元。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正在推进新一轮的修订工作,将抓紧印发实施。
关键词:融资
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企业融资抵押门槛高、民企股权融资难等问题,是民营企业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为破解这一难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简化贷款审批条件和程序,降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同时,提出了“风险补偿机制”: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科技、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应当健全普惠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提供普惠贷款、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普惠贷款最高风险补偿达85%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王德昌表示,今年8月份,广州修订了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将“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的补偿比例,从50%提高至65%,并通过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保险机构,合作共同分险,进一步提高普惠贷款风险保障水平,最高补偿比例达到85%,引导合作银行“敢贷”“愿贷”。截至10月末,普惠机制30家合作银行已累计投放普惠贷款超过1800亿元、61万笔,惠及全市小微市场主体近18万户,户均贷款金额92万元。
关键词:平等准入
不得设置针对性的准入条件
支持民企发展,“平等”是关键。《征求意见稿》表示,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对民营经济组织进入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设置歧视性条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等领域,不得设置针对性的准入条件。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依法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对民营经济组织中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措施,不得违法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条件。
【数说】
经济贡献:2022年广州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17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0.6%。
工业投资:民间工业投资是广州工业投资的主力军,占全市工业投资近50%;今年1至10月,广州民间工业投资完成额559.22亿元,同比增长16.8%,民间工业投资额是国有工业投资额的2.2倍、港澳台商工业投资额的8.8倍、外商工业投资额的3.2倍,充分反映民间工业投资的活跃度。
上市公司:广州现有境内外上市公司230家,其中180家为民营企业,占比78%;今年新增的14家上市企业中,有13家为民营企业。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