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因欺骗投保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康人寿”)广东河源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罚款5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的谭某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事实上,泰康人寿因欺骗投保人受罚屡见不鲜。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泰康人寿多家分公司因营销宣传、代理人培训违规等事由被罚,涉及其天津分公司、宁波分公司、湖北分公司等(详见《新快报》2023年11月15日11版报道《欺骗投保人 泰康人寿多家分公司被罚》)。11月,其肇庆中支一名个人保险代理人曾某因不实宣传被警告。
泰康人寿的销售误导问题同样凸显。资料显示,泰康人寿多家分公司今年多次因销售误导问题收到监管函。11月23日,因销售误导、编制虚假方案套取费用、强制搭售,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3万元。11名有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合计被罚22.1万元。
据了解,强制搭售是指因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原因,致使投保人不能单独就某一个保险产品或者产品组合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形等。此类捆绑销售的情形是监管部门长期以来重点整治的违规行为。譬如,消费者在投保一款重疾险前,代理人声称必须搭配另一款保险产品才能购买,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即将加强。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官方资料显示,泰康人寿是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在全国设有36家分公司,累计服务个人客户2亿人,业务涵盖寿险、互联网财险、养老保险等多个领域。
有专家表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导致经营中出现各种违规违法现象。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