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听证告知书》,因两次检查均发现其不具备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条件,拟撤销鞍马出行、J刻出行、欧拉出行等9家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告知书显示,湛江市交通局曾在2023年6月、11月两次对以上9家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复查后结果仍不合格。经调查,以上9家公司存在无实质性经营、无运营数据、网络服务平台未接入行业监管平台等问题,不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信息系统、专职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因此,拟撤销这些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同时,涉事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7月份,成都一对大学生情侣在乘坐鞍马出行的网约车途中,不幸发生事故致一死一伤。事后,当地监管部门证实,涉事司机蔡某某接单期间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属于不符合从事网约车运营的人员。事故引发关注后,有媒体查询企业信息平台发现,鞍马出行登记的参保人数为零,且自身并没有客户端,而是接入了一家聚合打车平台。
不仅是在湛江,近期,多家网约车服务平台因经营管理不合格等原因相继被多地主管部门处罚。如12月7日,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要求下架网约车平台的函,其中365约车、神州专车等12家平台因服务能力缺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被要求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下架服务。12月11日,金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发布建议暂停违法运营网约车服务的通知,要求鞍马出行、妥妥E行、携华出行等21家平台下架整改。
事实上,不仅直接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需要合规运作,提供聚合服务的平台也应承担起相应责任。今年4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便明确了聚合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合规准入核验责任、信息透明公示责任、安全责任事件的先行赔偿责任,以及提出明码标价、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的要求。(苏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