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佛税一稽罚[2023]95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文书显示,广东罗兰德式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兰德式门窗)通过私卡、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收取销售收入9700多万元,未按规定入账,偷税99万余元,被行政处罚近6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处罚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罗兰德式门窗在2021年至2022年通过银行私人账户、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收取销售收入97022541.83元,未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667936.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377.79元、教育费附加10019.06元、地方教育附加6679.37元、企业所得税284053.21元,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构成偷税。以上合计,该公司偷税金额共计99.206616万元。此外,罗兰德式门窗通过私人账户发放员工工资,没有按照规定申报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相关法规,对罗兰德式门窗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667936.73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400762.04元、处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3377.79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4026.68元、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284053.21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70431.93元,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3111.26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866.76元。罚款金额合计58.70874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罗兰德式门窗成立于2021年5月21日,注册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主要从事高端系统门窗品牌公司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系平开门窗系列、推拉门窗系列、折叠门、阳光房等系统门窗产品。
采写:新快报记者 谢佳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