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1月10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届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广州公厕环境将进一步提升,其中:
●环卫公厕和公园公厕需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
●人流密集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二比一;
●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男女通用厕位、潮汐厕位。
为了让公厕管养资金得到持续保障,《办法》还鼓励“以厕养厕”“以商养厕”,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一、关于立法的必要性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小厕所”蕴含“大民生”,我市自2018年以来,用近6年的时间开展“厕所革命”,取得丰硕成果。
全市新建改建公厕4809座,目前公厕总量11750座,实现数量和品质“双提升”,基本建成“20分钟用厕生活圈”。
但是,目前仍存在公厕分类不明确、管理责任不明晰、维护经费不充足、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痛点难点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为公厕精细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专家论证、征求立法基层联系点和有关行业协会意见、挂网公参等公众参与工作,并多次征求市政府部门、各区政府等单位意见。《办法》已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市审计局前置审核。
二、立法指导思想和依据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遵循上位法基础上,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并参考和借鉴了深圳、成都、天津、武汉等城市的经验做法,聚焦公厕管理痛点难点问题,明确公厕“谁来建、怎么建、怎么管”,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机制,为全面提升公厕建设和管理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制度如下:
(一)立足实际、合理分类,理顺公厕建设维护管理责任。
一是根据我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实际,科学界定公厕定义,将公厕分为环卫公厕、公园公厕、农村公厕和社会公厕。
二是合理划分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市区政府领导、城管部门统筹、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格局。
三是分类厘清各类公厕的维护管理责任人,确保责任全覆盖、无死角,避免推诿塞责。
四是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以厕养厕”“以商养厕”等多种形式参与。
(二)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科学规划建设公厕。
一是科学编制公厕建设规划,确保公厕的数量、布局、设施设备等符合市民的需求。
二是明确将公建配套公厕设施的建筑面积、设置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三是强调公厕设计和建设应当注重人性化,考虑老年人、幼儿、残疾人需求。对人流密集场所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比作出规定,解决女性如厕排队难题。
四是注重公厕的可持续性发展、环保和节能的要求,鼓励公厕设计和技术创新。
(三)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明确公厕维护管理责任和使用行为规范。
一是明确公厕维护管理具体规范和标准,保持设施设备和公厕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维护良好秩序。
二是明确公厕免费开放和保洁等管理要求,鼓励临街单位的一楼内设厕所免费开放。
三是优化如厕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公厕信息数据库,通过地图导航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公布公厕位置等信息。
四是明确公厕使用者行为规范,建立投诉处理制度。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