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月29日,广州市从化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冯某华职务侵占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广州市人大代表、从化区委政法委、从化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从化区营商办、从化区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从化区民营企业代表、从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50余人旁听了本案庭审。
2020年,被告人冯某华与其他两名股东签订协议,登记设立广州市某布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某华。2500万元中,冯某华出资500万元,另两名股东分别出资1500万元和500万元。但公司登记设立后,所有公司资金并未用该公司公账经营,而是用法定代表人冯某华的个人账户及由其控制的冯某炜(冯某华侄子)账户经营。2022年9月至12月,被告人冯某华利用个人管理账户的便利,分多次将公司资金896.51万元转入其前妻控制的三张银行卡中。
由于被告人冯某华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转移了公司账上近乎全部资金,大量供应商催账,公司资金链断裂。为回流资金,保持公司运营,2022年11、12月及2023年之后,公司不得不以低价打折处理布匹,造成巨额亏损。
2023年4月、5月、10月,公安机关先后冻结了涉案赃款共计817.67万元,未冻结的78.84万元已被冯某华前妻支配使用。2023年5月29日,被告人冯某华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院长钟育周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冬松出庭支持公诉。
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冯某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2万元。扣押的黑色华为MATE50E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冯某华的违法所得896.51万元,追缴后退赔予被害人广州市某布业有限公司(已冻结的817.67万元列入追缴范围)。
“这起案件反映出一些民营企业可能存在的监管缺失和制度缺失,导致公账、私账混用的问题,希望企业及经营者以此案为鉴,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将主要经营者或企业高管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本案当庭宣判后,法庭现场组织了法庭教育,法官对被告人冯某华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提醒旁听的民营企业代表以案为鉴,提高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对照检查,堵塞企业内部管理漏洞。
“今天的庭审观摩活动很有意义,广州从化法院选择的这起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彰显了法院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决心。法院判决将冻结的817.67万元列入追缴范围,也为企业挽回了不少损失,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广州市人大代表陆文祥在庭审后表示。
在此,从化法院法官提醒广大企业及经营者,在积极敬业履职,合法诚信经营的前提下,应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制约及监督机制,做到警钟长鸣,诚信合法经营,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共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通讯员 吕树彬 钟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