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为全力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日,广东中山市三角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发现一企业的炼胶车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安全出口是发生火灾事故的逃生出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
新快报记者 农艳芳 通讯员 周梓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