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公告明确,房源要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需符合以下两点基本条件如下:
1、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
2、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公告特别说明,本次收购房源面积原则不超过10000平方米,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最终收购面积按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名后供应商不得对提供的房源再进行销售;报名后采购人对报名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及价格评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属于全国首创。“国资或地方政府收购库存类的住宅房源,来充当其他住房用途,各地都有各种试点,但杭州临安政策还是有特殊性。此次其收购房源是用于公租房的,这和过去收购房源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所差异。过去公租房基本上是政府自己建设或房企配建的,很显然类似建设或配建的要求会减少。从分类来说,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多偏“租赁住房”的角色,而公租房更偏“保障房”的角色。”
在严跃进看来,此类收购的操作,说明国家队入手,是对中央政治局会议“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也说明针对房企的库存房源落实了新的去化导向。“由于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及消化存量房产,存量房产应该包括二手房、房企库存房源、烂尾楼、自持物业、存量商办、存量土地等至少六类房源,这可以理解为今年消化存量房产中,除了以旧换新政策外,又一项全国重磅的政策创新,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跟进。”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