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如果最近有小孩神秘兮兮拿着个瓶子左躲右藏,死活不让你抢。听话,你最好真的别抢。因为他们手里拿着的,大概率就是——“臭水”。
“养臭水”是一种看似小众但如今在学生圈中非常流行的活动。
唾液、牛奶、蟑螂、苍蝇、蚊子、老鼠尾巴、生猪肉、护手霜……“养臭水”就是将这些毫不相干的东西放进饮料瓶中发酵,坐等“炸开”,然后分享经验。有网友吐槽:“臭水”简直是堪称生化炸弹的存在。
社交平台上,有学生在交流“饲养心得”:找一个干净的塑料瓶,在里面加入生活中随手可见的食品或物品,混合在一起,养在瓶子里,最终创造出了某种不明液体。
有人为了突出味道,什么恶心人,什么就往里面加。
而将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后,它有很大概率会炸,相当于自己制造了瓶装的鞭炮,“养了一个月,已炸,响度不亚于大炮。”于是,又有人把“臭水爆炸”当作自己的终极目标。
有的“臭水”在教室里炸开后,导致教学电脑损坏、教室在一段时间臭得不能用,甚至还引起十几名同学恶心呕吐。
医生:可致人中毒、感染疾病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说,孩子们“养”的这种“臭水”成分不一,也无法准确判断其中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但有可能产生氨、硫化氢、甲醛等有毒气体,存在引起中毒、影响呼吸功能、胃肠道不适、头晕甚至损伤中枢神经等症状的诸多可能。
蟑螂、苍蝇以及老鼠尾巴等动物的尸体经过密闭发酵,可能会产生大量细菌。这些细菌可引起一些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进入眼睛等部位也有引起局部感染的风险。
一旦与这些“臭水”有接触,有条件的可根据具体污染部位选择合适的冲洗和消毒方式,如果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臭水”在学校爆炸,造成损失该怎么办?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表示,孩子在学校闯祸并给他人造成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
八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校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种情况下,校方如想减免责任,应当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八周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闯祸,一般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学校和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则要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网友评论:
对于“养臭水”,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这有什么好玩儿的?也有人表示自己小时候也玩过。
肥肥小喵金渐层:现在的小朋友无聊到这种程度了吗?
王小花orz:作业太少了。
夙晰喜G:真不明白这些东西到底是谁兴起的,从萝卜刀到烟卡,这会又是生化武器。
兔兔子的私人日记:90后,被我同桌的“臭水”喷到过,直接气哭了,跑出了教室,真的超级恶心。
白露和風:其实我小时候也干过,不过没带到学校,配方也没这么夸张。
还有人提出,孩子有探索欲是好的,但是学校、家长一定要正确引导。
偶家滴娃:好奇心和探索欲没用对地方。
INocturnes:其实是对化学感兴趣,在学校没有化学实验课。
面包肉饼生菜芝士片西红柿番茄酱:他们喜欢玩,创造点条件引导一下呗,比如让他们做一些化学实验啥的。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懿分析,中小学生正处于探索欲最强的时期,加上学业压力大,看着大家跟风养“臭水”,学生好奇去尝试,也是为了和同学有话题聊。张懿认为,学校要引导孩子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通过增加社团等方式,丰富校园生活。此外,学校还要加强管理,防止学生将“臭水”这种有安全隐患的东西带到学校。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国是直通车(作者 赵斌)、上海新闻广播、触电新闻、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