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只有改革,才能不断取得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突破,才能不断激活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11月11日,佛山三水区召开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推进会。会上汇报了三水区过去10个月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的实践情况,详细解读了最近形成的、在佛山市五区率先出台的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1+1+3”政策体系文件等。
全面深化改革
“创”出政策体系样本
“1+1+3”政策体系是在《佛山市推行 “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佛山市三水区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政策实施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其中,两个“1”是指两项纲领性文件——《佛山市三水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及《佛山市三水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方案》,“3”是指3份配套制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工作指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及《联席会议制度》。
会上介绍,该“1+1+3”政策体系相比年初的试行方案,在“综合查一次”定义、事项清单覆盖、检查与执法衔接、与“飞行检查”等工作的兼容及“无事不打扰”与“监管不缺位”的均衡等方面均形成了优化点、突破点。
该政策体系主要体现六大改革亮点,分别为联合检查覆盖领域更广,联合检查事项由31项增至43项;消除“综合查一次”认识误区;取消了联合检查“年度计划”内容,消除了“计划性检查”可能产生的“监管失位”隐患;创新提出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检查”与“执法”的衔接更加顺畅;“综合查一次”与“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关系更加兼容。
据悉,该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后,三水区将全面实现行政检查由“分头查”向“综合查”转变、由“随意查”向“定期查”转变、由“一刀切”向“分类管”转变、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有效破解“多头检查”“监管分散”“标准不一”“监督不足”基层行政检查“四大堵点”,为企业带去“无事不打扰”的“安心丸”。
立足企业需求
创新执法改革新路
2023年11月,佛山出台《佛山市推行 “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今年初,三水在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提出“实施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并在1月在全市率先出台《佛山市三水区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在今年10月召开的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再次强调要“深化涉企‘综合查一次’改革”,通过反复研究、多次部署,推动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体系。
当前,三水区“综合查一次”改革效果颇佳,部分镇街的改革试验获得了成功,并受到企业广泛好评。其中,大塘化工园区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践中,注重制度再造,聚焦柔性监管,深化“把脉开方”同步进行、“急事难事”同步征集、“反向监督”同步开展,在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降低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园区企业的行政干扰,做到了“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合理平衡。
同时,大塘化工园区还编制了《“综合查一次”工作手册》,明确“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标准是什么”,有效提高了“综合查”的效率。其经验做法不仅得到园区企业认可,也得到省司法厅、省安全生产杂志社、市委办、市依法治市办宣传推介。
同样开展改革实践的还有芦苞镇。该镇通过开展全科网格与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编织基层执法“一张网”、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运用“两违”快查快处机制、实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现了基层行政执法从“九龙治水”向“一龙管水”转变。今年以来,芦苞镇应急、消防、环保、特种设备四个监管领域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检查生产企业次数,比去年同比缩减23.1%;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比去年同比缩减16.1%,但是当地发现隐患数比去年同比增长24.1%,取得良好的改革成效。该经验做法同样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并在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接下来要全面推开、整体提升,各执法相关部门、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走深走实,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乃至全省创出更多三水经验。”三水区委书记李军强调,要及时梳理总结改革存在问题,逐个突破,要建好用好协同会商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监管事项高效统筹联动,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李艳 通讯员 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