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推出了一系列支持市民住房需求的惠民政策。新政策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还降低了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并增加了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
根据最新政策,个人及 “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分别由原来的70万元和12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和160万元。此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或40%下调至20%,与购买首套住房一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再上浮40%。结合上浮机制,“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达112万元和224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最高达5600元/月。
除了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的调整外,新政还延长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允许贷款期限最长计算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8岁。同时,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更加灵活地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例如在购房所在区无住房的家庭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在购房所在区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的可按核减后的住房套数认定。另外,新政也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将无房租赁提取额度由14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