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美国民主党籍总统乔·拜登宣布赦免儿子亨特·拜登,令美国朝野哗然——这是美国总统第一次把赦免权用在自己儿子身上。按法新社说法,拜登赦免儿子的举措让美国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再次受到公众审视。
出尔反尔,拜登也顾不上了
此前,拜登曾多次表示不会使用行政权力赦免儿子或为其减轻处罚。拜登在一份白宫声明中说,自就职第一天起,他就承诺不会干预司法部决策,即便看到亨特“遭选择性和不公正的指控”,他也信守承诺,但“亨特被挑出来仅仅因为他是我儿子”,任何理性的人看到相关事实后都会得出这一结论,“但这是错的”。
拜登强调,他的政治敌手希望用选择性指控来打击亨特,进而打击自己,“没有理由”认定类似攻击会就此停止,“该适可而止了”。他既是总统,也是父亲,希望美国民众理解他为何作出这一决定。赦免令同时明确,亨特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1日期间,经证实或可能犯下、参与犯下的违反联邦法律的罪行都将获得赦免。
亨特·拜登现年54岁,是拜登次子,也是他唯一在世的儿子。亨特2018年购买枪支时在一份联邦购枪表格上未披露自己非法使用药物或对麻醉品成瘾的情况,并且非法持有枪支11天。今年6月,法庭裁定他受到的三项重罪指控均成立。司法部还指控亨特在花费数百万美元过着奢华生活的同时,却没有缴纳至少140万美元税款。亨特今年9月对全部9项逃税指控认罪。他早先与主控检察官戴维·韦斯达成认罪协议,但协议去年7月未获法庭批准。
特拉华州和加利福尼亚州两家联邦法院分别原定于12日、16日对亨特涉枪和逃税罪行量刑宣判。据美国媒体报道,拜登的赦免令意味着亨特不会再因上述罪行获刑。
对于拜登的做法,美国共和党人纷纷批评民主党人拜登出尔反尔和“双重标准”。代表艾奥瓦州的美国联邦参议员、共和党人查克·格拉斯利在社交媒体上说,他对拜登赦免亨特感到震惊,因为拜登多次表示不会这样做。代表威斯康星州的美国联邦参议员、共和党人罗恩·约翰逊表示,在民主党治理下,美国存在两套司法系统,一套用来保护民主党人,另一套用来对付他们的政治对手。共和党人詹姆斯·科默发表声明,拜登及其家族“想尽一切办法逃避被问责”。
一些美国民主党人也对拜登改变立场感到不满。科罗拉多州州长、民主党人贾里德·波利斯发表声明说,对拜登将家庭置于国家之上感到失望。来自亚利桑那州的国会众议员、民主党人格雷格·斯坦顿表示,他不认同拜登赦免亨特。
美国总统的赦免权,是从英国学来的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美国总统拥有赦免权。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宪法此条规定赋予总统赦免、有条件赦免、减刑、有条件减刑、减免罚款、缓刑和大赦的权力。不过,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只能赦免首都哥伦比亚特区检方向华盛顿特区高等法院起诉的联邦层面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州和地方法律的案件无赦免权。
学者认为,美国赦免制度的源头还是在英国。论文《赦免制度研究》表示“众所周知,美国宪法采纳了英国普通法的某些合理内容,使之成为美国法律的一部分,1787年美国的开国先父在制定美国联邦宪法的时候参照英国法中有关国王或女王可以给予某人减刑或特赦的规定,把总统特赦权写入了美国宪法。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有对于背叛合众国之犯罪颁赐缓刑与赦免之权,惟弹劾案不在此限’”。
而英国在1660年就颁布了《大赦令》,较早以立法形式确认的赦免制度。它明确规定,对发生在从1645年反对查理一世的暴动到 1660 年查理二世恢复统治期间的所有非法行为予以大赦。
当然,再往上追溯则是英格兰国王对民众的赦免权。“英美法上的赦免起源于英国,赦免早期的作用是避免司法错误。最初赦免适用于贵族犯罪,只是偶尔才对别的犯罪人适用”。
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1795年行使了总统赦免权——开了美国总统特赦的先河。
18世纪末,美国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偿还国债,提议对威士忌酒征收消费税。这一政策损害了一些农场主的利益。1791年,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些农场主开始抵制威士忌酒消费税,拒绝纳税,并逐渐演变成了一场武装叛乱,即“威士忌叛乱”。他们袭击了税务官员,破坏了征税设施,局势一度失控。1794 年,华盛顿政府出动军队进行镇压,最终平息了这场叛乱。随后,乔治·华盛顿宣布赦免了参与威士忌叛乱的领导者——此举被视为缓和当时美国国内紧张局势、促进国家团结的重要手段。
此后,美国总统行使赦免权的场景并不罕见。
如安德鲁·约翰逊在 1868 年赦免了众多南方邦联分子,这一行为与当时美国内战后的政治局势紧密相连,对南方的重建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加剧了当时国内政治的分裂与对立。
1862 年第二次奔牛节战役中,菲茨-约翰·波特(Fitz - John Porter)对上级自相矛盾的命令反应迟钝,导致部队遭受毁灭性损失而被指责。但在接下来的20年里,他一直为洗清罪名而斗争。1882 年,切斯特·阿瑟总统为波特减刑,恢复他的军职,格罗弗·克利夫兰总统随后给予全面赦免。这些事例展示了总统赦免权在纠正可能的司法错误方面的作用。
有人曾拒绝了总统特赦,引发讨论
1915年,在一宗涉嫌欺诈的案件中,一家美国报纸(《纽约论坛报》)的编辑乔治·伯迪克(George Burdick)被要求出庭作证。但在陪审团面前,伯迪克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其理由是如果回答这些问题,暴露的相关信息可能使自己涉罪,而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任何人都“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于是他被要求在另一时间再次出庭。
当再次出庭时,伯迪克收到一份来自时任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特赦令。特赦令表示:“……我以美国总统之名义,基于潜在的一般福利和充分的理性,授予乔治·伯迪克一项完全的和无条件的特赦,乔治·伯迪克在获取、写作、帮助(《纽约论坛报》)有关前述章节和相关文章所涉信息的出版过程中已经所触犯的、可能会触犯的或是参与的对合众国的犯罪行为,都将获得赦免。”
但是,伯迪克当庭拒绝接受总统特赦,并依旧拒绝回答关于信息来源的任何问题,于是被以藐视法庭罪移送州地方法院。经过审理,州地方法院认为,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总统有权力对于个人已经被控告的罪行或是他尚未承认的罪行进行特赦,个人的接受与否并不构成特赦生效的必要条件,并据此判决伯迪克有罪。
伯迪克的拒绝也引起了美国法律界的讨论:总统的特赦,究竟是一项可拒绝的私人行为,还是不可拒绝的具有宪法意义的公共行为。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麦肯纳大法官等人认为,不被接受的特赦令不能生效,因为当事人有权利拒绝特赦,也有权利主张自己的宪法权利。按照英国的司法传统,尽管特赦是行政官员的官方行为,但说到底,特赦乃是仁慈的行为,并因此具有私人性质(private)。而一项私人行为,如果未与对方沟通,则不论其是特赦还是释放,都是不可知的和不能实施的。简而言之,人们是有权拒绝特赦的。
但是在十二年之后的192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霍姆斯大法官负责主笔的多数意见认为总统依据宪法所发布的“特赦不是一个恰巧具有权力的人所进行的基于仁慈的私人行为。它是具有宪法意义的行为。一项特赦一旦发布,其本身就具有最终的权威,目的在于增进一般福利。就像最初法院判决无需经由罪犯的同意一样,不论其愿意与否,最终决定该如何行为的依据是公共福利而不是罪犯的意愿”。简而言之,这部分人认为,特赦不需要经过被特赦者的同意。
随着时代发展,将赦免视为一种私的行为这一观点,在今天也已经让人难以接受。但如果把美国总统赦免权当作公共行为看待的话,现实中又有很多充满了私人因素的事例。以至于赦免权“在大多时候还是被不少掌权者加以滥用,以至于备受诟病”。
特赦成特权了?近些年越来越“夸张”
美国总统滥用赦免权的情况,并非今日才突然出现。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梁亚滨撰文表示:
事实上,在美国历史中,总统特赦权力的滥用一直是法律界和舆论界热议的话题。在很多人看来,原本旨在维护联邦稳定的特赦权力,越来越成为权钱交易或维护裙带关系的遮羞布。
例如,尼克松曾经赦免了因欺诈和贿赂罪被捕入狱的杰米·霍法,其是美国最大的工会领袖,在政商界和黑帮千丝万缕的联系广为人知。马丁·斯科塞斯的黑帮电影《爱尔兰人》讲的就是霍法的故事。而尼克松本人因“水门”事件被迫辞职,同样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但是,以副总统身份接替尼克松上位的福特立刻赦免了尼克松,使其免于被起诉。
再看克林顿,在其离任前的最后一天,更是签署了141个特赦令和36宗减刑令,其中包括自己同母异父的兄弟罗杰·克林顿和可被判325年的芝加哥富翁马克·里奇(Marc Rich)。
马克·里奇是在国际石油交易中被指控逃税、欺诈等多项罪名的金融人物,他在被起诉后逃亡国外。这样一个身负严重罪行且逃避法律制裁多年的人获得赦免,人们大多有正义未得到伸张的愤懑。此外,马克·里奇的前妻曾向民主党及克林顿图书馆等进行大量捐款,这使得人们怀疑克林顿的赦免决定是出于政治利益或个人私利考量,而非基于公正与社会福利。而且克林顿赦免的时机也极为敏感,在任期即将结束的最后时刻(2001年1月20日任期最后一天)进行,这就给外界展现出一种在离职前狂捞一把的难看吃相。
当然,这些都比不上乔尔·拜登赦免自己的儿子引起的关注。毕竟在拜登之前,总统们赦免过他们的朋友、捐助者、政治盟友……但还没有一位总统赦免过自己的儿子。
究其原因,梁亚滨认为:“拜登作为总统,当然要树立社会道德楷模的形象。这也是为什么拜登此前几次重申不会利用行政权力赦免儿子或减轻其刑罚。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被贴上徇私枉法的标签,特别是避免在今年重要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影响民主党的选情。但是,现在大选已经尘埃落定,拜登也不可能再在政治上有任何前途和野心,外部的评价对他来说已经影响不大。此刻的他,父亲的身份更加凸显。对于一位已经82岁且已经失去一个儿子的父亲来说,能够让现在这个儿子免于牢狱之灾,显然是其目前的优先事项。”
即将上任的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批拜登是“滥用司法!”
然而,翻看历史,特朗普也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在使用赦免权方面,特朗普从来不甘人后。
2020年,特朗普便宣布赦免前国家安全顾问迈克尔·弗林,后者曾因在 “通俄” 调查中向联邦调查局就与俄罗斯大使接触一事撒谎而认罪。同年12月22日,特朗普一次赦免15人。在2021年任期的最后时刻,特朗普的赦免行动达到高潮,多达140余人被赦免或减刑。这其中有因边境墙筹款活动涉嫌诈骗特朗普支持者的前首席战略师史蒂夫·班农,以及特朗普女婿的父亲查尔斯·库什纳(Charles Kushner),他曾因逃税、非法竞选捐款等罪行被起诉。值得一提的是,库什纳跟着特朗普东山再起,在不久后很可能出任美国驻法大使。
美国记者史蒂夫·科林森撰文表示:“乔·拜登总统赦免他的儿子亨特加深了美国政治和法治的纠葛,进一步削弱公众对美国司法体系的信心,(相关情况)几乎肯定将在唐纳德·特朗普第二任期内进一步恶化。”
总统的赦免权离初衷越来越远,越来越不可控——这才是民众担心的地方。
文字:新快报记者 邱治
参考资料
梁亚滨:拜登赦免“小拜登”,暴露美国民主制度虚伪性
侯晓琳:赦免制度研究
丁延龄:论被赦免者的意愿在赦免制度中的意义
史蒂夫·科林森:拜登赦免儿子给特朗普的政治化司法主张火上浇油
光明网:美国总统如何决定赦免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