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月19日,《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中山市举行。发布会上,两地有关单位就《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措施等作了全面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广东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首个协同立法成果。
前山河流域发源于中山市五桂山,流经中山市三乡镇、坦洲镇和珠海市香洲区,从磨刀门水道入海,全长23公里,流域集水面积约328平方公里,是中山南部的主要泄洪通道,也是珠海、澳门的主要饮用水取水口。近年来,珠海、中山两市强化前山河流域管理协作,但在管理过程中,因两市各自编制专项规划,对河岸线的控制、生活区域、生产区域等规划标准不同,造成推进共治共管上存在障碍。
2024年,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中山与珠海协同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立法。两市在立法过程中探索了“七个协同”的立法协同机制,即立项协同、形式协同、起草过程协同、审议修改协同、内容协同、宣传协同、实施协同。2024年11月28日,两市的《规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快报记者发布会上获悉,《规定》把省人大多年来会同中山、珠海两市督办前山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固化下来,并对还没有解决的主要瓶颈问题提出破解路径,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为推进前山河流域的标本兼治、回应沿线人民群众的诉求期盼提供法治支撑。
《规定》采用同一文本,分别表述,不分章节,共设二十条。围绕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提供联合协作路径、创新监督方式等三个方面设定了15项制度和机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建立长期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为两市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作提供法治保障。
两市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机制、建立意见征询机制,让两市在制定政策、规划、决策时能够提前沟通和交流,兼顾双方合理诉求和利益关切,从源头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误解而产生意见和分歧。
《规定》提供了联合协作路径。两市将联合做好前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做好水安全保护、联合做好前山河流域日常监管、联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规定》还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建立两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协同机制。两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前山河流域得到贯彻落实。
“珠海、中山两市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不仅可以将两市此前在协同治理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固定为法规制度,同时可以推动解决两市在协同治理中存在的难题。”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仪波表示,本次立法突破原有行政区划以及水域管辖在系统化治理中的局限,围绕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机制的目标,在流域跨区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效路径,对共同推动珠海、中山两市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蔡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