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白云区棠景街综治中心依托“四个一”制度成功调解了一起商铺租赁纠纷,减轻了商户诉累,有效改善了商户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并促进了辖内的平安稳定。
12月3日,麦某到街道来访称其店门被物业换锁,希望政府协调商铺正常营业、赔偿延迟装修损失、减免房租等。接到诉求后,棠景街综治中心迅速响应,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处理。
经了解,2023年12月28日,麦某与广州某逸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签订合同,租赁商铺开“新疆拌面馆”,商铺月租金26000元每月,租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该商铺自2024年5月开业以来营业情况并不乐观,期间麦某因装修问题及拖欠租金水电与物业多次产生纠纷。后经街道协调,双方于2024年9月3日现场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物业方免除麦某装修期间的租金共计65000元,并且将商铺2024年9月至12月的租金标准由每月26000元下调至每月18000元。但自《补充协议》签订之后,麦某仅足额缴纳了9月份的租金18000元,截至11月底仍拖欠租金及水电费共计约67681元(不含9-11月水电费)。2024年11月25日物业根据《补充协议》相关条款通知麦某在11月底搬走,麦某不同意,并要求减免租金继续经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考虑到该商铺因装修问题及拖欠租金水电与物业发生纠纷多次,经街道相关部门前期多次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棠景街采用“四个一”制度,成立工作专班,依托调解制度倾力调解,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和解。
一位领导包案到底
棠景街综治中心明确了一位街道领导作为该起纠纷的包案领导,负责全程跟踪、指导和协调纠纷的调解工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戴庆忠包案该纠纷后,与商户和物业双方进行多次沟通,深入了解纠纷的背景和具体情况,12月4日,戴庆忠带领相关科室及棠溪联社组织物业和麦某进行协调,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到麦某租赁的商铺实地调研,向周边群众了解其经营情况,寻求矛盾纠纷解决方案。
一个工作专班负责
棠景街综治中心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执行调解工作。工作专班由平安法治办、社建办、党建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棠溪联社干部、法律顾问等组成,根据包案领导的指导,针对该纠纷案情,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并逐步推进调解工作。
一套调解机制保障
为了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棠景街综治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调解机制,包括定期召开调解会议、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邀请专家进行法律咨询等。依托这些机制,工作专班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分别在12月4日至16日多次组织商户方和物业方开展调解,双方得以在协调会上充分表达诉求,增进理解,逐步缩小分歧。
一份调解协议落实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专班积极引导双方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协商,麦某与物业最终于12月18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物业方同意将该商铺租金标准降低至每月13000元,电费及损耗降为1元每度。麦某也承诺将分月缴纳此前所拖欠的租金以及水电费。双方握手言和,麦某商铺得以继续经营,物业也将按期收回被拖欠的租金、水电费用,实现共赢。
四个“一”制度在街道综治中心化解商户与物业租赁纠纷中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帮助麦某和物业化解了矛盾。这一制度不仅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增强了商户与物业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接下来,棠景街综治中心将继续深化这一制度的应用,高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翠珍 通讯员 棠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