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为期多年的红牛之争在进入2025年后,“战场”再现热点,这次当事双方聚焦的是“50年协议”。近日,天丝在其公众号发布《正本清源系列声明二:谁在混淆视听?“50年协议”毫无意义》的声明,对此前华彬提出的“50年协议”进行驳斥。在天丝看来,华彬及其管理团队为了长期攫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并一手炮制了所谓的“50年协议”之争。
1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对“50年协议”部分条款效力进行认定的判决,将案件案发回重审。2月8日,华彬发布声明称,上述判决撤销并裁定发回重审,是因为“程序错误”,并非“一审判决错误”。在华彬看来,深圳中院已经明确认定了《50年协议书》签约事实,即已认定《50年协议书》真实性。而天丝此次发声,明显就是针对华彬此前的这份声明。
天丝在声明中表示,从2016年开始,天丝红牛与华彬集团针对红牛商标权归属、商标使用期限、合资公司经营期限等事项进行了高达60多起法律诉讼。2018年,华彬首次提出了一份“50年协议”,主张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和商标使用权应以50年为有效期,并提请法院支持其主张。然而,该协议存在诸多疑点,主要包含:四个签署方均未加盖企业公章且未有签字授权;未向主管方报批,没有经过法律所要求的备案核准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丙方——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从未成立;该协议存在非法公证行为(后公证书被撤销)。
天丝还表示,基于以上种种因素综合考虑,多地法院均不认可该协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华彬的相关主张也并未获得最高院及多地法院支持。相较之下,天丝的核心主张均获得最高院及多地法院支持,其中包括:明确“红牛”系列商标为天丝红牛所有,天丝红牛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红牛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届满,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不应再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应再获得和享有相应的经营利益;确认了泰国天丝集团创始家族许氏家族是泰国红牛控股股东和合资公司控股股东的事实。
有专业人士表示,双方历经多年拉锯,迄今未有绝对意义上的胜负,而投入其中的人力物力可谓不小。客观上,红牛之争吸引了眼球,但对“红牛”也造成了负面影响。就市场而言,中国能量饮料已由红牛一家独大,发展为一超多强的竞争格局,这里面既有需求增多、整体零售规模变大的原因,但常年争议的影响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