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用核算方法曾导致多家公司收大额罚单
新快报讯 近日,多家公司公布更正贸易收入核算方法,将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两种不同方法下计量的营收差异巨大,但并不影响利润呈现,因此不少公司偏向选择总额法多计收入,但因选择理由不充分,监管曾对此多次开出大额罚单。
方法选择被监管紧盯
西陇科学4月26日公告显示,因部分业务的收入核算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调减7.8%,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调减8.6%。同一天,大港股份也公告,因同样的原因调整导致公司2022年和2023年营收分别下调10%和10.7%。执行相似操作的还包括万向钱潮、皇氏集团、润泽科技、罗牛山等。据新快报记者不完全梳理,仅4月份便至少11家公司发出调整公告。
这些公司大部分更改年份集中于2024年前三季度,也有公司错误使用会计计量方法已经数年之久。例如皇氏集团一口气更改2021年至2023年的三年年报,这是在广西证监局下达警示函之后的结果。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会计在处理贸易业务时的不同收入入账方法。简言之,公司从供应商处进货再销售到客户手中这个过程中,若公司承担库存风险,并有自主定价权,则一般适用总额法,反之适用净额法。总额法将进货价款计为成本,销售价款计为收入,而净额法将公司视为一名中间代理人,只将中间的差价计作收入。两种方法最后得出的利润相同,但总额法下呈现的收入远高于净额法。
由于总额法可以计高收入的特性,许多上市公司偏向使用总额法,而这种行为也成为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
日前,ST华闻因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业务收入,导致其2021年和2022年年报分别虚增18.15%和23.62%的收入,证监会对此开出250万元罚单。受罚后,ST华闻经自查,因采用总额法计量,其2023年前三季度虚增了12.4%的收入。
今年4月,*ST海越因错误使用总额法导致证监会认定其2022年收入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因此收到千万元级罚单。此外,江苏舜天、*ST雪发、ST中泰等在资本市场较为知名的大案中,均出现企业为完成营收需要通过总额法做大收入的操作。
实务中纠纷明显
2023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证监会曾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提到总额法和净额法的规定: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估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控制该商品,确定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记者了解到,在实务中,具体该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企业经常有自己的理由。上文提及的黄氏集团,在被证监局警示前,便曾与交易所就一些业务是否适用总额法有过多番拉扯。与之类似经历的还有上市公司立方数科,监管曾多次质疑公司智能硬件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入账虚增收入问题,但公司均给出自己适用合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