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5月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场站管理规定》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交中途站的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综合考虑公交车辆安全停靠、公交线路聚集程度、过街设施(天桥、隧道、斑马线等)、交通组织等因素,方便乘客安全乘车、换乘及就近过街;
(二)新建、改造的城市主、次干道原则上应规划设置港湾式公交站,设置公交候车亭、候车凳等候乘设施,具备条件的其他道路、路段应参照实施;
(三)轨道交通站点衔接的公交中途站原则上应设置港湾式公交站,与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距离宜小于50米,困难条件下不宜大于100米;
(四)站点距离一般为500米至1000米,市区可适当加密,郊区可以适当放宽。
据悉,市政道路在设计过程中,为不影响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通行能力服务水平,降低公共汽车停靠时对交通流影响,常常对道路进行展宽或对人行道进行压缩处理成一个港湾形式的停靠站。
意见稿指出,对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在条件具备后逐步改造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8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3室,邮编:510405
(二)电子邮箱:gjglk@gz.gov.cn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