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5月14日,荔湾区教育局发布通报,位于荔湾区省实路3号的荔湾圣士提芬书院非法办学和招生,涉嫌虚假宣传与广东实验中学存在传承关联。
据通报称,近期,荔湾区教育局依法对位于荔湾区省实路3号的荔湾圣士提芬书院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书院在办学及招生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
一是无证办学,据悉,该书院自成立至核查时,荔湾圣士提芬书院一直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行为。二是品牌滥用。该书院通过校服标识、场地历史关联等方式,暗示与广东实验中学存在传承关联,涉嫌虚假宣传误导公众。三是规避监管,该书院在合作协议终止后,借原合作项目在读学生过渡期,变相扩大办学规模并增设课程,蓄意逃避审批监管。
荔湾区教育局称,荔湾圣士提芬书院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严重损害教育公平与社会公信力,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荔湾区教育局方面表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采写:新快报记者 邓善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