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7月30日,据中山市纪委微信公众号中山纪检监察披露,日前,中山市监委对中山市黄圃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涛违反廉洁要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违规收受财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买卖、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安全生产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涛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另外根据央广网2014年12月27日的消息,广东省国土厅2014年12月26日对中山市黄圃镇政府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案进行公开曝光,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原黄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涛行政记大过处分。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 钟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