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从南沙区了解到,受台风“桦加沙”影响,气象部门拟于9月23日17时启动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南沙区三防指挥部拟于23日17时至红色预警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五停”措施:
一、除抢险救灾和民生保障单位(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外,南沙区其他行业在原有防御措施(停课,在建工地停工)基础上,分步骤全面实行“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二、17时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均停止生产。
三、20时起,商超、农贸、餐饮、娱乐等场所均停止营业,包括停止外卖、快递等服务。
四、20时起,公交等公共交通停运。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