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五停”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全市广大市民群众: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将严重影响我市,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23日起全市已实行“五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五停”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管制期间,除应急处突、抢险救灾、警务执勤、医疗救护、城市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车辆外,禁止所有社会车辆通行。
请全市广大市民群众坚决按照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护,共同迎战台风暴雨灾害,确保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胜利。
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4日
据悉,“五停”期间,江门全市交通信号灯红灯,禁止所有社会车辆通行。
来源:江门发布、南都N视频记者 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