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9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新政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目标,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包括首付款提取拓展至二手房、一手现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此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可提取。新政自即日起实施。
1-8 月广州二手成交占比超六成,公积金首付提取覆盖二手房、一手现房
此次新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房源类型全面扩大,由原先仅限“预售商品住房”拓展至“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不再区分首套或二套房,实现所有购房类型全覆盖。
在办理流程上也大幅简化。买卖双方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且开立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后,只需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网点提交“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即可一次性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新政明确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提取部分仍纳入可贷额度计算,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
克而瑞广佛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表示,本次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原先已纳入的新建商品住宅之外,本次又将存量商品住宅纳入了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的行列。统计显示,今年1-8月份,广州二手住宅网签量达到73901套,占全市一二手住宅成交总量的64%,占比较上一年又提升了3个百分点。与一手楼市相比,二手楼市中的刚需客占比更大,提取公积金作首付的需求也更多,新政实施可以更好地支持刚需置业。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二手房和保障房首付,政策力度较大,有助于促进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同时推动配售型保障房消化。”
电梯更新可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只可提取一次
在原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本次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纳入了提取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凭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的更新改造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每位申请人只可提取一次。
李宇嘉表示,国家已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中可使用公积金支付电梯更新费用。“广州此次政策调整,正是对国家导向的积极落实。9月底历来是各地楼市政策出台的集中期,大部份城市的楼市政策重点聚焦公积金优化与购房补贴等领域。广州近年来在公积金政策调整方面动作频繁,体现出对居民住房需求的持续支持。”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