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查处1宗货运车辆使用伪造《道路运输证》从事非法营运的案件。
执法当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江高收费站对粤A*****重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核查司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时,发现该车营运证信息已注销,与所持证件不符。为查明事实,执法人员前往车辆所属物流公司进一步调查。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涉案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即投入营运,并使用图片处理软件伪造了《道路运输证》。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非法营运行为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提醒各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交通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