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月31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202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面清单》,其中列举了十条违规行为,包括学校混合招生、招收借读生、利用中介机构招生等行为。
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校务必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负面清单行为,切实构建“政府监管、学校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对出现负面清单中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行为,采取通报、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等处理,并视情况动态调整涉事学校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资格,对涉事民办学校还将视情况予以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理。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1.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包括以基金会、校园开放日、校友会等名义组织非本校学生到校参加夏令营、冬令营、研学班等活动,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变相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的“招生”活动。
2.学校混合招生(包括多校区之间、集团校之间混合招生)、未获得办学许可和未按招生计划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转入普通班级。
3.学校招收借读生,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通过市统一中考平台招生、补录,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或外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4.学校利用中介机构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5.学校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保证分班协议”等名义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协议”及“约定”。自主招生校内考核评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
6.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未发布分班原则。
7.学校干预学生参加适应性测试,拒绝提供升学指导,强制学生填报升学志愿。
8.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包括民办学校收费与中考成绩挂钩。
9.学校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10.学校与培训机构、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宣传,发布模糊、虚假、夸大、易产生歧义的招生宣传资料和信息,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包括以家委会、校友会、第三方媒体等名义公布升学率。
采写:新快报记者邓善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