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西安市民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累计参与无偿献血57次,累计达22600毫升,依据《西安市献血条例》,其持有的荣誉A卡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等优待,却在指定优待景区旅游时被拒绝免票。
2025年12月21日,他带父母前往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时,出示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及身份证申请免票时,却被景区以“未接免票相关通知”为由拒绝,要求支付50元门票。
吕先生表示,西安市的优待政策是对无偿献血者善意的认可,也是鼓励社会参与的重要举措,景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献血者权益。
吕先生将涉事景区经营者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0元门票款,并追究连带责任。周至县人民法院传票显示,该案于2026年1月19日下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吕先生称,庭审中,景区负责人承认存在工作错误,同意退还门票款,但因财务流程要求,需待判决书出具后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依据《西安市献血条例》,西安出台无偿献血者“三免”待遇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西安市献血累计达到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在西安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持荣誉A卡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优先就诊免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及免费基本健康体检等优待。
来源:大河报、中国青年报、新黄河、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