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2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10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洁荣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金榜健康泉水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榜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山市沙坪烨彤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山市万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海区源源桶装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鹤山市天博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福到家商贸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宝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姜汁软糕(糖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正好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糖水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增城华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厚街明红川菜馆销售的白切鸡(不含米饭),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八)东莞市沙田濠记美食店销售的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九)中山市宏凯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斋蒸猪肠粉,配黄芥末酱,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揭阳市揭东区磐东姿俊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猪肉,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河源市新鲜惠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青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深圳市罗湖华润万家商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湾万象城店销售的标称河北要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霄枇杷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厚街莱美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果脯类),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青青世界百果园店销售的甜心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择优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永昌隆肉丸店销售的潮汕香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铭锋金惠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天赐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宝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吴川市塘缀鹏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湛江一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磨豆奶,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珠海市泰裕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荣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摊锅巴(香浓玉米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桃花炖品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