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财务数据不真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被罚款50万元。针对有关整改进展,记者联系了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应称:“经与合规部门沟通,反馈本次暂不合适接受采访。”
此次并非国寿财险分支首次因相关事项被罚。2025年7月,国寿财险广州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款25万元。
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近年也多次因违规被罚。2025年3月和7月,该公司均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合计罚没约80.4万元。
记者注意到,给予合同外利益、未严格使用相关条款均为财险业的顽疾。有关行为不仅容易导致消费者买错产品、影响保单长期服务品质,还会引发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去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非车险“报行合一”要求,提出加强费率管理。此前,财险的车险领域及人身险银保、个险等渠道均已深化执行“报行合一”相关要求。
国寿财险成立于2006年12月30日,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旗下核心成员,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5年,国寿财险保险业务收入1128.34亿元,同比增长1.48%;净利润39.76亿元,同比增长104.12%;综合成本率99.56%,同比下降0.92个百分点。去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公司分别发生行政处罚5件、8件、15件、26件,对机构罚款金额分别为105.5万元、157.5万元、220.4万元、530.9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因超范围经营外汇财产保险业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国寿财险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罚没合计360.02万元。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