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批群众举报件84件(来电58件,来信26件),列为重点件6件。涉及大气33件、水12件、噪声18件、生态13件、固废6件、土壤1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广州19件,深圳9件,珠海2件,汕头1件,佛山8件,韶关1件,河源2件,梅州3件,惠州8件,汕尾2件,东莞6件,中山3件,江门4件,阳江2件,湛江4件,茂名3件,肇庆4件,清远3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地市、单位办理。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