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设置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并从总则、考试、职业能力、登记及附则等5个方面对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作出23条具体规定。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明确,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适用于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场景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该职业资格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等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高级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暂行规定还分别明确了参加初级和中级考试的学历条件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年限要求,以及养老服务师的职业能力要求等。
来源:民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