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中国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等航空公司近日发布公告,自7月5日0时起销售的中国内地航线客票,燃油附加费将下调。对比现行燃油附加费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将下调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将下调50元。
此轮燃油附加费下调后,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5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10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减半收取,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舍去尾数,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每人收取2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50元。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中国南方航空在燃油附加费调整通知中指出,2026年7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6年7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中国国际航空在通知中表示,2026年7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6年7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用。
中国东方航空在通知中提到,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7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7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佳文
